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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納

2024 年 04 月 13 日



約翰福音 八章一至十一節





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裏呢?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!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
約八:10-11(和修版)



耶穌的事工挑戰我們,儘管別人有瑕疵和不完美,我們也要接納。當耶穌開始祂的事工,祂接觸到不同類型的人,許多人都喜歡祂和祂的教導,可是有些人不接受祂和祂的教訓。


當行淫時被拿的婦人被帶到耶穌跟前,耶穌沒有審判她或定她的罪。耶穌沒有避開她或蔑視她,也沒有恨她,卻做了出乎意料的事情。即使那婦人有罪、沒有社會地位,但耶穌仍然接納她。


不管我們有甚麼過犯或罪惡,我們都需要被接納。耶穌向我們顯出,即使人與人之間互不相同,或持有不同意見,彼此接納仍是可能的。因為上帝已接納我們,所以我們要把接納的恩典傳遞開去。




父上帝,感謝祢接納我們。求祢幫助我們去接納別人。阿們。

Golda Dilema(菲律賓Cavite)






我要跟從耶穌的榜樣,按別人的本相接納他們。






我不接納的人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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