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 11 月 26 日
路加福音 廿一章一至四節
彼得卻說:「金銀我都沒有,但我把我有的給你。」
徒三:6(和修版)
我失業已多月,開支卻不斷上升。當我又接到募捐電話時,我告訴來電的人,我的財政狀況不容許我作出他建議的捐款。他問:「你不能捐點甚麼嗎?」我回答說,只要我有多餘錢,我一定會捐贈他的團體。
然而,我們的對話令我想到,我真的不能捐點甚麼嗎?在窮寡婦的故事中,寡婦獻上了她僅有的兩個小錢。雖然我甚至沒有兩個小錢可以捐出去,但我的確可以付出別的東西。我有時間、開放的心,並願意在能力範圍內幫助別人。因此在那段期間,我到社區食物供應中心幫忙、協助照顧一位年老的親戚、盡力去安慰一位憂傷中的朋友,我能付出的比我所擁有的更多。
在今天的經文裏,彼得動人地說明了,與人分享的福氣可以多於世上所有錢財。我們總有東西可以付出。
上帝,祢是我的供應者,感謝祢給我們時間與才幹等恩典。引導我們與人分享這些福氣,在適當的時間和地方行最大的善。奉耶穌的名,阿們。
Monica A. Andermann(美國New York)
我總能有所付出。
感到自己無可付出的人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