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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語和行為

2024 年 11 月 03 日



約翰壹書 三章十一至十五節





孩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或舌頭上,總要以行為和真誠表現出來。

約壹三:18(和修版)




本地一所教會使用一座翻新的劇院作禮拜堂,在通往停車場的道路兩旁,禮拜堂豎立起巨型告示板,寫着:「歡迎你!」可是,停車場的入口往往被堅固掛鎖鎖着的閘口阻擋。


我第一次看見這些閘口時,覺得它們跟告示板上的信息大相矛盾。但當我繼續駕車經過這些閘口時,明白到與其對它們搖頭,不如把精力放在檢視自己的言行。我說自己是基督徒,但當我看見不良駕駛者時,我有感到忿怒和湧起負面思想嗎?我宣稱要服侍別人,但我是否只服侍那些我認識的和感到相處得最愉快的人?那些在我散步時遇見的人,是否看見我滿有喜樂和充滿基督的生命,還是只看見我自怨自艾?


約翰壹書是寫給正經歷嚴重分裂的基督徒羣體,三章十八節既提醒當時的教會,亦提醒現今的我們,基督的愛是真實的愛。讓我們實踐愛,不是空談愛。




親愛的耶穌,雖然我們稱祢為主,但許多時我們的行為卻沒有跟從祢的教導。幫助我們活出信仰。阿們。

Larry V. Jones(美國North Carolina)





今天我要竭力在生活上反映出信仰。






活出信仰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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