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法上帝
- 8月4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2026 年 08 月 04 日

以弗所書 五章八至十三節
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—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。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可參與,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。因為,他們暗中所做的,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。凡被光所照明的都顯露出來。

所以,作為蒙慈愛的兒女,你們該效法上帝。
弗五:1

在我成長過程中常常聽到別人說:「你像極了你母親!」或「一看就知道你父親是誰!」我還是小孩子時,不曉得別人為何要特意指出我跟父母親相像。我還能像誰呢?
當我在基督信仰中成長,我的面容和舉止應當反照出另一位父親的形象,就是上帝。然而我的喜怒總形於色,令我難以隱藏自己的不耐煩、受傷與忿怒。我的行為被情緒牽引,並不能最好地反映上帝的愛,因此我立志,當負面情緒開始浮現時,我就微笑。
一天,我排着長隊等候結帳,開始感到不耐煩。有位男士正因與周圍每個人閒聊,阻礙了隊伍前進。我噘着嘴,但隨即提醒自己要微笑。我照做了,煩躁感便消散。那位男士轉向我搭話,聊了幾分鐘後,他問道:「這位女士,你有上教會,對嗎?」我點點頭。他說:「我就知道。我從你的微笑看見上帝。」
我立時謙卑下來。我為了向他人展現恩典而付諸實踐的微小改變,反倒賜予了我這一生收過最美好的讚美。

親愛的主,幫助我每天在待人接物的大小事上都效法祢的愛。阿們。
Rose Ross Zediker(美國South Dakota)

我們只需付出一點努力就能向別人顯出上帝的愛。

努力作出改變的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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